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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爱游戏体育网爱游戏体育网爱游戏体育网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下发《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3】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机关部门
1.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高区(县)财力保障水平。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健全区(县)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2.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工资、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支出和涉及民生事项的支出需要。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的比重。
3.强化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完善支出标准,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健全与部门(单位)的预算工作协商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制度和办法的拟定。
2.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本级与区(县)、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对全市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预决算草案,代编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制度。
4.根据预算安排,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管理权限拟定上报减免税事项和对全市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市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区(县)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7.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8.参与拟定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自治区相关补充规定;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1.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翻译、财务、信访爱游戏官方、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统一管理财政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2.政治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组织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3.综合处(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分析预测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方案和财力综合平衡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参与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负责制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
4.法制税政处。组织协调和参与重要财税政策的研究;审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涉及财政税收方面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管理权限拟定上报减免税事项和对全市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工作。
5.预算处。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区(县)年度财政预算,指导、监督区(县)预算的管理;拟订市本级与区(县)的财政分配政策,承担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工作。
6.国库处。负责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金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全市的贯彻执行;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全市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全市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工作;负责国债的兑付工作;管理市本级统发工资工作;指导、监督区(县)统发工资工作。
7.行政政法处。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制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执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8.教科文处。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根据国家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和新闻、出版、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财务管理补充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教科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9.经济建设处。承担工业、交通、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10.农业处。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拟订相关实施细则;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组织实施财政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审核和批复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11.社会保障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社会保障有关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对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市社会保险财政专户资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2.企业处。承担国资委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拟定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
13.涉外处(金融工作处)。负责拟定全市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财政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招标、投标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评标工作;负责外资贷款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外债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党政机关财政预算内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参与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研究。
14.会计处。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及自治区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负责实施全市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5.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处。研究制定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
16.非税收入管理处。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组织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拟定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县)、各部门非税收入政策的执行。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76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组长),总会计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4名。
1.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列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2.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3.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列事业编制64名(管理岗位16个、专业技术岗位44个、工勤岗位4个),其中:领导职数4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4.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列事业编制1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5.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6.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7.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其负责人高配到副县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8.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9.市财政信息网络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0.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1.代管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列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2013年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5.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3.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各省财政系统援疆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财政政策调研、财政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督导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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